第六百五十四章 程饮涅绝笔 (第2/2页)
如今更为我儿生身之母,大可放心任用之。但切不可让她再去受苦,当以长嫂之礼待之!她腹中已有为兄之子,是你的亲侄子。
我为汝侄儿取名为余念,权当为兄留给你的一丝慰藉。也望你看在为兄面上,善待这对孤儿寡母,彩稻势必也会看在余念的份上悉心辅佐与你。
待余念过了粘着母亲的年纪,让他搬到云儿的停云斋居住即可。余念长至四五岁时,可正式前往烈焰门行拜师大礼。
至于汝嫂彩稻,为兄始终还是亏欠于她,我连一场像样的婚礼都无法给她,实在枉为人夫。
但这也并非全是坏事,将来她若后悔过这样的日子,你大可让她离开无眠之城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。届时,她愿嫁谁全凭自主,吾弟切莫横加阻拦!否则为兄死后灵魂亦也不得安。
有一点切记,纵使她千次改嫁也不可将其带走,余念此生只有“程”字为姓。此一姓氏独举世无双,断然不可更改。
此处特加浑话一句:只要我一天不给她名分,她便一日没有与你争权的资本,你的城主之位则会高枕无忧。
到底她跟魔帝多年,学了多少手段无人可知。若有朝一日,她存逆反之心,你可自行处置!可怜幼子无辜,势必要善待你的侄儿。
上句是我不应该留给你的话,你需得时时将其记在心中也要时时忘记有此一言。
有彩稻母子和阿彪在,也可保你余生不必再忍受那无边无尽的孤寂,算是为兄对你的一丝补偿。
其次,他二人若使用得当,亦可互相牵制。姬彩稻可帮你去除外患,霍彪可帮你了却内忧。
但请你相信,以我对姬彩稻和霍彪的了解,他二人势必不会做出背信弃义之事,但事无绝对,该有的防人之心还是要有。
在我许诺不死于云秋梦之前的同一日,她也以武林盟主的身份许我一诺。此诺乃是霍彪一誓,烈焰门终生不与无眠之城为敌!
他日,不管登山高位的是顾怀彦还是霍彪,亦或是其他武林正道,我无眠之城都要慷慨相助。
为武林除害,义不容辞。
一旦霍彪与你反目,你当以梦之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,以他对梦之深情想必会有回旋的余地。假若此法不通,你大可拿出云秋梦和霍彪手信公示于武林,此信已被我藏在戴胜剑柄之中。
若阿彪为余念师尊,此信全部内容都对其可见,不必遮掩半分,需看后即焚才是。
同理,你若企图对彩稻母子以及霍彪和烈焰门有任何不轨,为兄虽不在人世,也已为他二人各留后路,谁也难猖狂。
免免务必要让为兄走的不留遗憾,唯愿以上只是我的臆想。免免要做一个处处优胜于我的城主,做一个有担当的男人。
江湖诡异多变,望君珍重!
尔兄,程饮涅绝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