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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千四百九十六章 大唐之志得胜归(第三更)

第两千四百九十六章 大唐之志得胜归(第三更) (第2/2页)

“正是!比‘明犯强汉者,虽远必诛’还厉害。”临时指挥官点头认同。
  
  本地百姓看到他点头,互相之间交流,搬运狮子,有皮毛,还有肉。
  
  即便狮子的骨头,一样能够变成好用的工具。
  
  百姓高兴,以后看谁还敢欺负自己?我是大唐人,我们的武器很厉害的。
  
  对,我们的武器隔着很远很远,啪啪一响,狮子也要倒地上,哼!
  
  本地百姓骄傲地抬起狮子往回走,至于自己是不是新加入大唐的不重要,以后自己就是大唐人。
  
  到毒蛇的地方,羽林飞骑拎起蛇,给东主处理,自己不碰箭。
  
  回到部落,晌午,大唐那边吃过晚饭。
  
  二十五只狮子,没去的人纷纷围观,他们不总吃狮子,不好猎,比抓别的东西困难。
  
  最不好抓的其实是豹子,速度快,而且不怎么主动攻击人,看到人先跑。
  
  本地人开始跟其他人交流,介绍整个过程,非常兴奋。
  
  别人听得热血沸腾、心潮澎湃,尤其是小机器人说的话,一个人被欺负了,很多很多的人一起帮着打。
  
  用事实说话,被狮子欺负了,二十五狮子,全杀。
  
  羽林飞骑先剥皮取肉拆骨,肉需要泡起来,不制作风干肉,赶紧吃掉。
  
  风干的鱼更方便吃,吃鱼比吃狮子香。
  
  今天不是八月十五,没有月饼吃。
  
  午饭吃什锦炒饭已经不错了,用鱼肉和西瓜皮青的地方抄,加了本地的野菜,放了蒜蓉辣酱。
  
  菜是煮的鱼,时间长一点,蛋白质聚集,变成一瓣一瓣的肉,叫蒜瓣肉。
  
  外加一人半块腐乳,大家拿筷子吃。
  
  本地百姓学了这些天,会用筷子了。
  
  学用筷子很简单,像右手用筷子的人,或左撇子左手使唤筷子,换成另一只手,几分钟可以夹东西,连续两天便相对熟练了。
  
  当地百姓头一回吃大米,瞬间被粳米的口感和味道征服了。
  
  粳米莫说是大唐时代的南非,李易时候想吃一样很难。
  
  非洲地区种一点水稻,也是籼米。
  
  好的粳米跟好的麦子一样,米饭和馒头,在没有任何菜的情况下,可以当零嘴吃,咸菜都不用。
  
  大唐如今的粳米就是这个情况,产量低,比不上其他的米和麦子。
  
  纬度高的地方粳米好吃,土豆也好吃。
  
  “我们能种吗?”头领问李易,李易代表李隆基赐了整个部族一个李姓。
  
  首领叫李恭唐,单独赐的名,没有字。
  
  李易遗憾地摇头,用半生不熟的本地话,吭哧瘪肚地说:“种不了,天热,生长速度太快。
  
  等咱们大唐从那边出发的船队过来,给你们带,都是大唐人,吃点大唐的粳米还不行啊!
  
  咱这边可以种籼稻,麦子也不错,正好开春的时候咱们种下的。”
  
  “咱们的陛下想要什么?”李恭唐知道自己的部族要付出代价。
  
  “陛下最想要的是你们好好生活,人越来越多,不为吃饭穿衣发愁,陛下富有天下,不在乎大唐百姓所贡财物多少。”
  
  李易对当地人现在没什么东西想要,哪怕是黄金。
  
  ……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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